2004年12月3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昨问今答

  我老婆写了保证书凭此就可以离婚吗
  杭州钱先生来电:我老婆有外遇,被我第二次发现时,她写了一份保证书并把事情经过也写了下来。我想等孩子大一点再提出离婚,请问这份保证书以后是否可以作为我提出离婚的理由?
  本报作答:保证书没有什么法律效力,法院也不会单纯凭它作出认定。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提出离婚。

  商家的做法合法吗永嘉刘先生来电:
  我买某种商品,商家说买二送一。而后我却发现如果邮购的话买一送一。后来我联系商家,商家给出的解释是在本地区由于每月有几十万的广告投入,而其他地区没有广告投入,所以把广告费补足给其他地区的消费者了。但是我觉得他们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。
  本报作答:商家的做法并不违法。如果你觉得不合理,可以不要消费该商家的商品,这完全是出于自愿的。
    
  房东扣押我的货物该怎么处理
  德清冯先生来电:我与房东因租房合同中的违约金问题产生纠纷(我是认为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)。协商未果后,房东将我存放货物的房屋锁了,不允许取走。我该如何解决?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?是否可以控告房东非法扣留他人财物?若提起诉讼,该准备什么证据?
  本报作答:房东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。你们的合同纠纷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,他无权扣留你的货物。你可以提起诉讼,能证明你的主张的证据要尽量的提供给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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